發布時間:2020-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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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廠除塵器與其它除塵器性能的差異
供電廠皮帶機除塵器應保證經除塵器處理后的輸煤系統粉塵排放達到《火力發電廠電除塵器技術條件》(DL/t5034-2004)排放指標,并通過環保驗收所有項目
(1)當煤塵中游離二氧化硅含量小于10%時,工作場所空氣中粉塵總濃度為:時間加權平均允許濃度不大于4mg/m3,短時接觸允許濃度不大于6mg/m3,呼吸性煤塵時間加權平均允許濃度不大于2.5mg/m3,短期接觸允許濃度不大于3.5mg/m3。除塵系統對室外的排放濃度不大于120mg/M 3。
(2)工作場所粉塵濃度限值應符合gbz2的要求。
1)除塵器進口設有均流裝置,使含塵氣流均勻地通過打褶的濾芯。
2)外殼能承受粉塵氣體壓力的脈動。密封、防水、外殼設計,避免死角和積灰區域。
3)電廠帶式輸送機除塵器前后設有檢修孔和必要的檢修裝置。
4)電廠帶式除塵器各平臺均設置欄桿及護邊裝置,平臺荷載至少2Kn/m2。所有欄桿的高度不得小于1200 mm。平臺、扶梯采用鍍鋅格柵板。
5)為每個平臺和操作面提供至少2Kn/m2荷載的自動扶梯。